我国将发行全国社会保障卡

2011-06-04

我国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





 昨日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《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》和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》主要政策措施,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。

    公众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查阅“两个办法”完整条文。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、向本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提出意见。征求意见到2月20日截止。

    根据新公布的《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,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,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。另外农民工养老账户将实现全国“一卡通”,可办理全国转移,原则上不不允许退保。

    个人单位缴费比例有所降低

    人保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表示,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(现行标准: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%,个人缴纳工资的8%),《办法》规定: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%,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;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%至8%,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。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,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。
离开就业地原则上不“退保”

    《办法》称,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,原则上不“退保”,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。

    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,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,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,不必由参保人员本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办理。

    未能继续参保的,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,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,封存期间其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。
缴满15年按月领养老金

    缴费满15年以上的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,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;缴费不满15年的,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(以下简称“新农保”)的,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,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;没有参加新农保的,比照城镇同类人员,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。

    养老保险账户全国“一卡通”

    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,批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。农民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、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,农民工可在各地社保机构查询本人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。